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岗位高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高聘范围
参加2021、2022、2023、2024年聘期期满考核,符合相应高聘条件的人员。
二、高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思政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
1.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近4年工作业绩达到相应文件中聘用条件要求。教师岗位教授二、三级聘用条件按照岗聘发〔2023〕1号文件执行;副教授一、二级,讲师一、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学校审核通过的各单位制定的条件执行。
2.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按照中石大东发〔2019〕12号文件执行。
3.其他专技岗位聘用条件按照中石大东发〔2019〕13号文件执行。
参加2021、2022年聘期期满考核的人员本次申请高聘须任现岗位等级满4年,且在新聘期(2021年期满的新聘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期满的新聘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业绩达到高聘条件。
(二)管理岗位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七、八级职员达到《关于修订管理岗位七、八、九级职员聘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2)要求。
(三)工勤技能岗位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达到中石大东发〔2014〕99号文件中聘用条件要求。
三、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1.负责教师教授二、三级岗位,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副高一、二级岗位,管理七、八级职员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高聘人选推荐工作。
2.负责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讲师一、二级岗位,思政教师讲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中级一、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三、四级岗位的高聘工作。
(二)学校成立各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
负责教师教授二、三级岗位,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副高一、二级岗位,管理七、八级职员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高聘评审工作。
四、高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教职工(管理岗申请高聘七、八级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除外)登录学校“e站通”服务平台(附件7),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报《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3),管理岗申请高聘七、八级人员填报《中级职员晋升申请表》(附件4),报送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二)材料审核、师德专项考核及公示。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进行师德专项考核(附件5,在2024年聘期考核中已做过师德专项考核的可不再重复做),业绩认定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例:教学业绩联系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业绩联系科技处等)。
(三)指标公布。二级单位公布本单位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讲师一、二级岗位,思政教师讲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中级一、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三、四级岗位的高聘指标;学校公布教师教授二、三级岗位,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副高一、二级岗位,管理岗七、八级职员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推荐指标。
(四)二级单位评议推荐及公示。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确定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讲师一、二级岗位,思政教师讲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中级一、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三、四级岗位的拟聘人选;确定教师教授二、三级岗位,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副高一、二级岗位,管理岗七、八级职员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推荐人选及推荐顺序;公示拟聘人选和推荐人选,无异议后报送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
(五)学校评议。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会议,确定教师教授二、三级岗位,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技副高一、二级岗位,管理岗七、八级职员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拟聘人选。
(六)聘用结果公示公布。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拟聘人选,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结果;学校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与受聘教职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五、工作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中石大纪办通〔202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各申请人、各级评委、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岗位高聘工作全程监督,如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反映或举报。
人事处电话:0532-86983056 邮箱:rscjsfzb@upc.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532-86983322 邮箱:jiwei@upc.edu.cn
六、申诉
按照中石大东发〔2019〕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
1.请各申请人于9月12日前完成申报。
2.请各二级单位于9月19日前完成申请高聘材料的审核、师德专项考核及公示。
后续工作程序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岗位聘用是深入落实学校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坚持德才兼备、严把聘用标准,突出“贡献+奉献”导向,充分激发教职工活力,为中国特色能源领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队伍保障。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磊、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056
邮箱:rscjsfzb@upc.edu.cn
附件2:关于修订管理岗位七、八、九级职员聘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