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61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1.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理学》和科目三《综合》(包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大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等),每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均为50分钟,每个科目包括70个单选题(每题1分)、20个多选题(每题1.5分)。科目三考试时间为70分钟,包括80个单选题(每题0.5分)、30个多选题(每题1.5分)和30个判断题(每题0.5分)。
2.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免试条款请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填报及上传相应材料。
3.有科目不合格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方式为机考,共组织2次考试。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设置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5个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点 | 考试时间 |
山东师范大学 | 10月21日—22日 |
曲阜师范大学 | 10月21日 |
烟台大学 | 10月21日—22日 |
潍坊学院 | 10月21日—22日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1日—22日 |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11月25日—26日,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设置考点。
我校参加考试人员无特殊情况,请统一选择“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场随机编排,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做出适当调整。
二、考试程序
(一)考试申请。考生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的方能提交。
第一次考试申请时间:9月28日-10月7日17:00;
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11月3日—8日17:00。
符合免试条件,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参加2023年度岗前培训人员,无论选择第一还是第二次考试,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申请,考试申请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考试报名,否则无法提交考试报名申请。
(二)学校审核。学校于9月28日-10月8日17:00、11月3日—9日17:00对信息统一审核,重点审核免试证明材料。
(三)考试报名。通过学校审核的考生登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和网上缴费。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报名缴费时间分别为9月28日-10月9日17:00、11月3日—10日17:00。
(四)参加考试。考生于每次考试前3天,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完成答题并提交后,系统自动显示本次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三、缴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要求,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科目二每人每科次40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科目三不需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是落实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新入职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教师按时参加报名考试。
(二)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各高校要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pdf
附件2:2023年下半年考试申请和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问题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