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现就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资助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3年资助约3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面上资助
1.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申请材料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
(二)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2022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
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表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4)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5)对申请进入本单位与其博士毕业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6)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不得申请。
(8)特别资助(站前)资助研究方向参见附件1。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附录)。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三、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按照比例择优推荐。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4.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条件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2.申请材料
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查重报告各1份。专著撰写规范请参阅附录。
《出版资助申请表》和《报名信息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附录)。
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
3.申请材料的提交
请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1张,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和查重报告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请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chubanzizhu@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三、申报时间
1.第73批面上资助:2023年3月1日至3月30日,个人提交后,由流动站所在学院先审核并提交,之后学校统一审核;
2.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2023年3月1日至3月30日,由流动站所在学院先审核并提交,之后学校统一审核;
3.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2023年3月17日前由各单位按照在站人数的1/5进行排序推荐,并将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liuxiaoyi@upc.edu.cn,待学校评审公示推荐人选后,组织拟推荐人网上申报;
4.第74批面上资助:2023年8月1日至8月30日,个人提交后,由流动站所在学院先审核并提交,之后学校统一审核;
5.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截止到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博士后严格按照《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要求,按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提交。
2.博士后全国编号是指进站介绍信上的博士后编号,可以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查询方法以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3.申请表中“设站单位”均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流动站所在院所名称。
4.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请各设站单位认真做好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并分别于规定时间将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6.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博士后,请自行按照《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7.各流动站须严格核查申请人科研失信情况,对于有科研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网上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联系人:刘晓怡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