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1.考核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考核范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学校人事代理人员)。
二、基本要求
全体教职工需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本人签字后上报本单位,其中中层正职干部需上报组织部。
三、考核组织
1.中层正职干部
中层正职的考核,与二级单位和班子考核结合进行。中层正职干部要围绕全局意识、担当精神、工作思路及规划、领导决策、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创新与突破、廉洁自律等方面总结履职尽责情况,同时要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等方面履行主责或一岗双责情况,以及做好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工作、保密与法治、联系学生等工作情况,述职报告总字数不超过1500字,撰写完成后,填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于2023年1月4日前将本人签字后的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1504室,电子版发送至zzbgb@upc.edu.cn。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在审阅总结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教学院(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对本单位正职干部满意度进行打分评价;服务对象代表对党政部门和直附属单位正职干部满意度进行打分评价。
2.中层副职干部
中层副职干部的考核由各二级党委组织,其中“优秀”比例由学校考核委员会根据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分配。中层副职干部的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备案。
3.其他人员
2023年1月7日前,各单位完成对其他人员的考核并通过学校人事系统录入考核结果,同时报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考核人员详细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25%。
四、有关师德考核要求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师德考核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并行组织。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党政部门由基层党组织)对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结合教职工(含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确定考核结果;各单位师德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包括中层干部)的10%-15%。
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