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的通知

作者:王柳 发布者:王柳 责任编辑:王柳 发布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729

学院教职工:

为做好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遵照《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稿)》(地学院发[2022]8号)执行。

2.论文、项目、成果等工作量的申报请查看《关于申报2022年度论文、项目、成果等工作量的通知》(附件1)。

3.实验岗位人员需下载填写相应类别的《实验室岗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2-12-2),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结果并报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C243)审核。

4.教师认定助课工作量,需下载填写《地学院教师助课认定表》(附件3),由主讲老师和系主任签字认定,并携带助课笔记一起报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C243)审核。

5.《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稿)》中未提及或提及但未做人员赋分分配的事项填写《奖励赋分认定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认定,报学院办公室(C245)审核。

各项工作量基础数据的采集、统计、认定等工作以学院各相关办公室具体要求为准。本人或单项工作的负责人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报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该项工作的绩效工资奖励。

以上申报材料须于1130日前交至相关办公室。学院相关办公室将工作量数据于125日前报学院人事秘书

 


20221125




附件1-关于申报2022年度论文、项目、成果等工作量的通知.docx

附件2-1教学实验室岗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2-2科研实验室岗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3-地学院教师助课认定表.docx

附件4-奖励赋分认定表.doc

附件5-科研成果认定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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