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3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范围为完成岗前培训,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其中,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面试。
二、面试要求
各相关单位设立专业评议组,具体负责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面试工作,一般由3至5 人组成,专家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一)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检测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基本教育素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等。通过试讲和答辩等形式进行。
(二)面试评分标准。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量化赋分,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附件1),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时间安排
(一)提交面试申请(7月5日—7月7日)。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含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 系 统 ”, 网 址 : http://sdgspxpt.gspxonline.com/)提交面试申请。
(二)7月8日前,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员完成面试考核工作,并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
四、工作要求
面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完成面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内容。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人事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