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以及资助内容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项目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2.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7.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申请。
1.申请人按照项目要求准备并提交如下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导出,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并在首页贴上本人正面、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a.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b.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c.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2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
d.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e.资金资助情况;
f.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如下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对邀请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五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应由外方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
(8)《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1)一份及其证明材料(科技处审核并盖章);
(9)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签字盖章)(附件2);
(10)公派访学承诺书(附件4);
(11)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3)。
2.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2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严格按照《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进行系统填报。网址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5
学院申报人员请于4月21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工科楼C24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uanwang@upc.edu.cn。
各单位请于4月2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逾期未提交者,将不考虑审核及上报。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严格按照2022年选派办法中有关规定派出和管理。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 学者、博士项目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
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65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2年3月11日
附件3 2022年高访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