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岛市《关于做好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1.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市政府特贴专家”)的选拔范围指具有中国国籍,且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全职在岗人员。 2.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市特聘专家”)的选拔范围指我校柔性引进(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市)的,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关于整合优化省市人才工程建立规范科学支持管理体系的实施办法》(鲁人组发〔2018〕33号)通知精神,已获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拔尖人才称号等在管理期内(含公示期)的人员,已获得其它相应层次人才称号的人员,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和党、政、军、群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市管领导干部,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选拔条件 1.市政府特贴专家 (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以来(2016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是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②在我市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行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以及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以及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③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依靠科技创新、科技进步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或在技术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应用中,业绩突出,成为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④在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及科技咨询工作中,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和调控、地区经济和产业经济的发展战略及重大项目进行科学论证,效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⑤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教学、科研并重并取得突出成绩;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水平和能力均为同行所公认。 ⑥为发展我市的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奖项的宣传、文化、艺术工作者;从事专职体育教练工作,其执训的运动员在国际、国内体育比赛中成绩卓著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⑦在其他行业、领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高技能人才 长期在技能岗位工作,近5年以来(2016年以来)取得的技能成果和业绩贡献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青岛市技能型拔尖人才等奖项,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②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③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④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⑤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⑦在国际国内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省、市争得荣誉。 ⑧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2.市特聘专家 市特聘专家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般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以来(2016年以来)业绩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我市重点建设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启动、建成、投产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提供先进技术和经验,为我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解决关键技术和科研等方面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助推蓝色经济发展,为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进步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围绕我市蓝色经济建设及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及急需紧缺专业,为我市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为我市招商引资和人才交流做出特别贡献。 (6)其他方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选拔数量和推荐名额 (一)选拔数量 1.全市拟选拔表彰市政府特贴专家40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4名(含协同创新专项人才1名)和高技能人才6名。 2.全市拟选拔表彰市特聘专家10名,包括国内和国外专家各5名。 (二)推荐名额 1.我校可向青岛市推荐市政府特贴专家候选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各不超过1名,市特聘专家候选人国内、国外专家各不超过1名。 2.各单位向学校限推荐市政府特贴专家候选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各不超过1名,市特聘专家候选人不限推荐指标。 四、享受待遇 1.2021年度市政府特贴专家及市特聘专家享受以下待遇:由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0元津贴奖励。 2.市政府特贴专家还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安排学术休养活动。 3.已获《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青厅字〔2020〕38号)中所列其他市级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的市政府特贴专家和市特聘专家仅颁发荣誉证书,其他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五、教学院(部)遴选程序 1.申报人选如实填写《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2021年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教学院(部)。 2.教学院(部)党委严格审核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填写《审核把关情况表》(附件3)。 3.教学院(部)对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审核把关情况表》每人1份,由所在教学院(部)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党委公章。 2.《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申报一览表》《2021年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申请表》1份,申报人选、教学院(部)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请有意申报老师于6日前将申报一览表或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工科楼C36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uanwang@upc.edu.cn。 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七、工作要求 1.申报人选应按要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青岛市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以及申报人选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申报一览表.doc 附件2:2021年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申请表.doc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