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做好新区突出贡献人才团队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冠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8-04 浏览次数:463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贡献人才(团队)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青西新人组办发〔20219 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及名额

1. 突出贡献人才(团队)奖励新区每两年进行一次,入选人才(团队)总名额根据当年申报人选实际确定,最多不超过10个。

2. 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和优中选优原则(与区2021年拔尖人才选拔专业分组一致),我校可向新区提名推荐1个团队。

3. 各单位向学校限推荐1个团队。

二、奖项设置

 “突出贡献人才团队”,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团队带头人占比为50%,其他部分奖励分配由团队自主决定,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教学院(部)遴选程序

1. 申报团队如实填写《2021年突出贡献人才团队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所在教学院(部)。 “申报组别”,请结合行业类别,选填“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现代农业、社科文化、现代服务业、建设规划、劳动技能”中的一个。

2. 教学院(部)党委严格审核申报团队成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填写《审核把关情况表》(附件3)。

3. 教学院(部)对申报团队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确定推荐团队。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审核把关情况表》每人1份,由团队成员所在教学院(部)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党委公章。

2.2021年突出贡献人才团队情况一览表》1份(A3正反面打印),申报团队负责人、教学院(部)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院有意申请的团队请于8月12日前将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guanwang@upc.edu.cn。待学院确定推荐团队后再报送纸质版至工科楼C361办公室。

请各单位务必于81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不能重复申报原则,新区首批突出贡献人才不得再次参加评审。新区拔尖人才与突出贡献人才(团队)可以兼报,但不能重复享受新区津贴待遇。对突出贡献人才团队,在满足基本条件后,还要求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以上核心成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须相互稳定合作3年以上,包括联合攻关省级及以上重大课题等,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为新区作出特别重大的贡献。

2. 申报个人(团队)须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不夸大、不虚报,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有关材料数据负责。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评选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新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关于做好突出贡献人才(团队)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青西新人组办发〔2021〕9号).pdf

附件2:2021年新区突出贡献人才团队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审查把关意见表.doc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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