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部署下一步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冠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613

各二级职称评审组:

经研究决定,现将职称评审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723日前,二级职称评审组确定评委名单并在评审前将具体评审时间和评委组成报学校备案;二级职称评审组完成评审;组织会议评审通过人员填报同行专家评审系统并完成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1)、报送回避人员名单(见附件2发送至rsc@upc.edu.cn

二、730日前,二级职称评审组完成评审结果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评审材料报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职称申报材料附件》(纸质版,封面加盖二级职称评审组所在单位公章,二级职称评审组推荐人选须报送);

2.《推荐晋升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须二级职称评审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职称评审组所在单位公章)。

三、820日前,学校完成晋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工作,二级职称评审组完成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并将同行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同行专家评审系统导出,须二级职称评审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职称评审组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8月25日左右,学校召开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

五、其他

1.进行同行专家评审人员范围:通过二级职称评审组会议评审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已通过2020年同行专家评审的,如取得新的业绩,可申请重新进行同行专家评审。

2.各二级职称评审组应严格按照《同行专家评审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如需同行专家评审委托函,请与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回避人员名单主要包括申报人的本科阶段辅导员、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亲属,同时可提出最多2名需要回避的同行评审专家名单。

4.所有参加二级职称评审组评审人员须在721日前通过扫描下方的二维码缴纳评审费,票据抬头请按“XX系列-所在单位-姓名”格式填写(如:教师系列-地学院-张某某)。

  


  


学校现已进入小学期,部分教师承担了暑期实践实习工作任务或有其他安排,请各二级职称评审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组织好职称评审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同行专家评审系统操作手册.pdf

附件2:回避名单汇总表.xlsx

 

联系人:许荣霞     电话:86981806  18254265136

       李喜顺     电话:86983381  15166635057

E-mailrsc@upc.edu.cn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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