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冠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58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3号),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范围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人员。其中,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面试。免面试人员也需要完成系统填报。

二、面试工作组织

由各二级单位设专业评议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评议组由组长及3-5名专家组成,小组成员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面试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 面试考核

57日前,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员完成面试考核工作,并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行政楼1201-1房间。

2. 网上报名

426日—510日,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含符合免面试条件人员)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dgstce.gspxonline.com/PcHome)提交面试申请。请仔细阅读《2021年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操作手册(V1)》(附件3),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注意事项:

1)照片。请按要求上传证件照(白底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80*240),后续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时,不再提交纸质照片,统一洗印统一粘贴。

2)无须选择面试点,系统默认为本学校。

3) 以免试身份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并合格的,系统默认“免面试通道”,申请免面试时无须提供作证材料。

4)属于“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申请免面试的,任教学科须与本科毕业证上载明的所学专业一致,否则还须申请面试。如需参加面试的,请自行切换通道,选择面试通道。属于“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免面试的,任教学科须与研究生毕业证上载明的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还须申请面试。如需参加面试的,请自行切换通道。

四、工作要求

面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完成面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诚信教育,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将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2020岗培与教师资格认定QQ群:727937697


人事处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面试标准.pdf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doc

 

附件3:2021年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操作手册(V1).docx

 

附件4:2021年面试报名常见问题答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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