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通知》(鲁教人字〔2019〕6 号)和《关于组织 2021 年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21〕7号)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为学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包括人选已明确和人选尚未明确两类)。应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 6 人,其中新引进人员不少于 3 人。新引进人选应为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来校工作或拟引进人员,其中拟引进人员应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 12 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管理期内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不能作为申报团队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申报人选其他条件如下:
(一)团队带头人应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发挥师德示范作用和凝聚引领作用。
1.研究型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引进的具有突出代表性创新成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近5年,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社科奖励;或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并有较高引用率;或有突出的原创性成果。
2.技术技能创新、文化创作、社会服务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创作或科学研究能力,有突出的代表性成果。
(二)团队核心成员应诚实守信,崇尚科学精神,有高尚师德;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创造,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1.研究型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新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取得原创性成果;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
(3)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社科奖励;
(4)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作为主持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5)获得省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全球知名高校院所博士、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的青年学者。
2.技术技能创新团队新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研究型团队新引进人才应具备的 6 项条件之一;
(2)获得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或教学能力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3)指导学生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4)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奖励、荣誉称号;
(5)具有博士学位。
3.文化创作、社会服务团队新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研究型团队新引进人才应具备的6项条件之一;
(2)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公共服务、文化创意、艺术创作、决策咨询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
(3)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奖励、荣誉称号;
(4)具有博士学位。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
二、申报范围和限额
1.我校可向山东省推荐团队数量不超过6个,各教学院(部)可排序向学校推荐不超过2个。
2.支持教学院(部)聚焦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参考专业见附件1)引进培养人才,申报团队不占限额,各教学院(部)可排序向学校推荐。
3.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学科的,申报团队可不占限额,各教学院(部)可排序向学校推荐。我校立项建设学科包括:化学工程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地质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教学院(部)推荐程序
1.申报团队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团队发展计划书》,报所在教学院(部),《团队发展计划书》命名方式为“学科(专业、方向)+团队类型”。
2.教学院(部)党委严格审核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对拟引进人选,还要审核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填写《附件3:审核把关情况表》。若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隶属不同教学院(部),由其人事关系所属教学院(部)党委进行审核;对拟引进人选,由拟引进教学院(部)党委进行审核。
3.教学院(部)对申报团队的学科基础、人选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破五唯”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遴选推荐团队。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部)于2021年2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1202-3房间。
学院申报人员请于2021年2月17日前将《团队发展计划书》(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工科楼C361房间)。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选情况及推选结果,对被推选团队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材料涉密等情况的审核情况,教学院(部)长(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公章。
2.《审核把关情况表》每人1份,由人选所在教学院(部)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党委公章。
3.《“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按照申报范围和限额分3类分别排序汇总)1份,教学院(部)长(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公章。
4.《团队发展计划书》1份,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完整。
包含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使用U盘拷贝。
五、申报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根据发展规划和现有基础,着眼于重点学科专业长远发展,统筹布局,确定急需建设、优先支持的团队进行推荐。
2.申报团队要坚持引育并举,注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要坚持科研、实践和教学融合发展,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若为拟引进人员的,应在立项建设团队公布1年之内全职来校工作。省教育厅组织团队论证,通过的认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团队”,未通过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昊天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2:2021年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发展计划书.doc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