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保障全体教职工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青岛市及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引导教职工开展每日行程记录,减少人员流动。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和提醒,寒假期间尽量不离开学校驻地。教职工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尽可能详实地记录个人每日行程。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要及时按要求请销假报备,放假返乡的要落实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家乡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建议暂缓返回。外出至低风险地区期间,仍要减少流动和集聚。
二、做好教职工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加强体育锻炼,减少人员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商城等人员密集场所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在校期间出现体温异常(高于37.3摄氏度),要全部通过“绿色通道”转诊到定点医院,并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执行检测和隔离要求。教职工由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要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按市、区最新防疫要求执行)。目前青岛市要求为:中、高风险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实行“2+1+7”,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检测(离开中高风险区域3天后)+7天健康监测。对于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来区前要向所在社区、单位提前报备并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区后仍按省市指挥部要求落实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黑龙江全省、河北全省、北京全市、大连全市、沈阳全市等地返区人员均需向社区报备并落实1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教职工及校外人员有相关地区经历的,务必按要求检测或隔离后再申请进校。
四、严控假期入校管理。科学制定寒假值班工作方案,原则上,无重要教学、科研任务的不留校,无值班安排的不留校,特殊情况需履行报批手续。寒假期间校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能进校,确有进校需求的,教职工申请人务必确保进校人员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符合进校要求,至少提前1天报分管领导审批进校事由后,报学院办公室审核办理进校手续。
五、规范各类会议活动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要求,不提倡举办会议活动。确需举办会议、赛事等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14天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备案。凡是拟邀请境外或其他省市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文体活动等一律按程序报批,严禁私自违规举办。
六、加强疫情防控通、各类表格的填报。各单位要继续加强疫情防控通的每日填报工作,不延误,不遗漏,用信息化手段保障防疫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对于请销假、疫区返回、核酸检测等特殊情况及时填报各类数据表格。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