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假期将至,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实验室及工作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的假期,根据学院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实施“定格、定人、定责”管理方式,落实各级、各岗位、各房间、各区域的安全责任,实行各院属单位的值班制度,在各房间门口张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保持手机畅通,实现安全管理不留盲区,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确保本单位安全工作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真正把安全工作抓牢、抓细、抓实。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落实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加强安全监督防范。各院属单位要对水电、消防、管路设施、压力容器、高温高压加热设备、贵重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做好巡检,避免出现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各种气体泄露等引发的灾害事故。假期无人的教师工作室、学生工作室、实验室,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煮饭和居住,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进行关闭。对于部分实验室配置的电子门一定做好突发停电状况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态做好防范措施,将时刻预防安全事故。
(2)加强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寒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状况,对重点要害部位应重点巡查,并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发现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实验室需在前期安全检查工作基础上,再次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寒假期间实验过程中在场人员不得少于2人,实验过程严禁无人值守。假期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对于假期仍正常使用的实验室务必上报院属单位和学院报备。
(4)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在离校前注意宿舍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严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将电动车或电瓶放在宿舍充电,防止充电宝长期充电,切断宿舍电源,锁好门窗,防止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离校期间注意防范交通、水电火危险和传销组织诈骗、滑冰溺水、自然灾害、触电、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
(5)加强出行交通安全。师生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实维护好自身安全,不乘坐超员和非营运车船;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车,防范交通事故。
(6)加强实验室及师生工作室的网络安全,确保科研材料的保密性。
四、加强疫情防控
(1)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寒假期间尽量不离开学校驻地,确需离开须提前按规定报备,未报备不得外出。放假返乡的要落实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
(2)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尽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出行期间要配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采用点对点、一站式的安全方式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物品。
(3)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驾车外出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切实维护好自身安全,做到不带“病”上路,不超载、不超速、不抢时间等。
(4)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应按相关规定做好检测和隔离。
(5)继续加强疫情防控通的每日填报工作。寒假期间仍需每日按时填报疫情防控通,做到不延误、不遗漏。
地学院安全工作小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