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将学院职工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1.考核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考核范围:2020年12月31日在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和博士后人员,不含学院中层正副职干部。
二、考核要求
1.职工考核须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依据,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于教师的考核,须注重师德评价和教学工作,师德评价不合格,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单位参加考核职工总人数的25%。
2.各单位考核会应明确考核导向,使之成为相互交流、相互促进、比学赶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2021年1月7日上午下班前,各系完成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工作并报送下列材料:
1.职工考核表;
2.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详细说明。
附件:职工考核表.rar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