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区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梧桐树”聚才新政,依据《博士后生活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6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来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博士后生活补贴的申报人员分为两类:
1.已领取第一年度博士后生活补贴的人员,准备申请第二年度生活补贴的人员;
2.在青岛市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来新区创新创业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自区人社部门批准通过当年起,分两年按50%、50%的比例拨付10万元生活补贴。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订):
1.第二代身份证;
2.博士后证书;
3.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截至目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
5.《新引进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所在单位意见,由人事处统一盖章)
学院申报人员请于11月9日前将材料报送工科楼C361房间。
各单位汇总后,请于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01-1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86983380
人事处
2020年11月5日
附件3:青西新人社[2018]126关于印发《博士后生活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