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七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6号)要求,现将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原则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坚持有利于推动我省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鲁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有利于建设人才强省,坚持有利于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主要表彰有在国(境)外留学经历、回国后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主要是指:
1、持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我省领、创办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个人专利、独有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在推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
3、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的留学回国人员;
4、作为国家或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发挥重要骨干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
5、长期在我省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推荐参加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境)外留学或进修时间1年以上(含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特别优秀的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3、长期固定在我省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5、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已经获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奖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三、推荐名额
山东省拟表彰人选20人,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我校可向山东省推荐1人,各单位向学校限推荐1人。
四、二级单位推荐程序
1、申报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党委严格核查申报人选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对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
3、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推荐指标1个,请申请人于10月15日下午3点前将《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版报送学院办公室(工科楼C361房间),电子版发至guanwang@upc.edu.cn。
各单位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将《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和《推荐人选审核把关意见表》(附件2)纸质版于10月15日前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1202-3房间),电子版发至zhangjiqing@up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