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基本要求
为加强来华留学研究生管理,规范来华留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程序,保证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一、博士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基本要求
(一)毕业基本要求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环节及任务,考核合格。
2.汉语授课来华留学研究生须取得汉语水平考试(HSK)六级证书。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研究生须取得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证书。
3.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可使用汉语或者英语撰写,使用英语撰写学位论文的应同时提交6000字左右的汉语详细摘要。
4.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申请学位基本要求
1.满足博士生毕业基本要求。
2.至少参加1次国际学术会议,且有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口头报告或者张贴论文。
3.在学期间(或在毕业答辩后两年内、但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在本学科专业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者发表2篇以上(含2篇)EI收录学术论文。
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二、硕士生毕业与申请学位基本要求
(一)毕业基本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学科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环节及任务,考核合格。
2.汉语授课来华留学研究生须取得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证书。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研究生须取得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证书。
3.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使用汉语撰写,实行全英语授课的可使用英语撰写,但应同时提交相应的汉语摘要。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申请学位基本要求
1.满足硕士生毕业基本要求。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三、其他
1.上述所要求的学术论文内容应与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研究生本人须为第一作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须为第一署名单位,同时应有本人第一导师署名。上述所要求期刊论文必须见刊。
2.以前的相关规定凡与本要求不符的,以本要求为准。本要求未涉及之处,按对国内研究生的相关要求执行。
3.本要求自2016级来华留学研究生开始执行,其他年级学生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