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纪要》(中石大东纪【2019】14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具体参见《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纪要》(附件1)。
注:由学校提供住宿的(周转公寓)以及当年已享受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享受租房补贴。
二、申领标准
1500元/月;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
三、租房补贴发放办法
1.入住过1号公寓的新进教职工和在站博士后,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入住1号公寓月数。
2.未入住1号公寓且已经领取过补贴的,可按新标准继续领取租房补贴,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已领取补贴月数。
3.入住学校周转公寓的,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入住学校周转公寓月数。
4.本政策自2019年8月开始执行。
四、本次申领月数
自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
五、补贴申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后勤管理处和人事处审核,学校批准后,发放租房补贴。
2.请各单位汇总情况并填写《租房补贴汇总表》(附件3),于8月31日前报送《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20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iuxiaoyi@upc.edu.cn。
3.请学院申领人员认真阅读领会文件政策,并填报《租房补贴申请表》和《租房补贴汇总表》,于8月31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guanwang@up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中石大东纪2019-14校长办公会议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会议纪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