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开展增补和更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冠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5-17 浏览次数:72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数据库,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品德优秀、敬业奉献、身体健康;

3.了解中国博士后制度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有关政策,关心博士后人才培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后合作导师优先

5.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二、增补和更新专家信息

 521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评审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只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anwang@upc.edu.cn。已在库专家不必再次报送,具体名单见附件4。经学院汇总后于22日前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各学院流动站管理人员负责在网上填报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操作方法参见附件2。主要流程如下:

1.登录。设站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凭博士后工作管理账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2.增补专家。进入“专家管理”界面,点击“新增”进行专家增补,按要求逐项、逐位录入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保存并提交。各设有流动站的学院请先根据要求进行增补,审核提交至设站单位。

3.更新专家信息。设站单位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系统认领本单位专家,实时查询在库专家,对其信息进行更新、修改或删除。

三、有关管理要求

(一)经设站单位增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通过的专家即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正式评审专家。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专家实行信誉度管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多次无法完成评审任务的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三)增补和更新工作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期外进行。为保证专家信息完整、准确,建议设站单位每年定期对库内专家信息进行更新或增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515

 

附件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 专家增补和信息更新流程---设有院系分站管理层级的设站单位.pdf

 

附件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学科目录.xlsx


附件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数据库地学院已有专家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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