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2020年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有关通知公布如下:
一、项目分类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4.香江学者计划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项目具体介绍参见《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自 2020 年起,试点对世界排名前30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 单位推荐、 先到先得、 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本年度计划资助 100 人(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 50 人、 外籍人员 50 人), 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员,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评审。
第一次报送时间:2020年3月8日;
第二次报送时间:2020年9月6日;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报送时间:2020年3月8日;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第一次报送时间:2020年3月8日;
第二次报送时间:2020年6月7日;
第三次报送时间:2020年9月6日;
4.香江学者计划
报送时间:2020年3月8日;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报送时间:2020年3月8日;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报送时间:2020年4月19日。
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要求及材料按《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从系统导出的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处,由人事处统一签字盖章;个人承诺需本人签字。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若需装订,要求如下:
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申请表首页)、目录,胶装成册。
2.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其他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将通知转发至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相关项目。请各单位及各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报材料,为不影响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相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04。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洪福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