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做好2019年青岛市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妍琴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10-14 浏览次数:58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青岛市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执行标准

申报范围为在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关键作用的个人。申报引进的人才为201811日至2019930日全职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颁布实施(201866日)前引进人才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和引进的人才及团队条件等按《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21号)执行。201866日之后引进人才的,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字〔201855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附件4);

(二)引进人才支持个人申报的确认函(须亲笔签名)及有效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个人在成功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证明材料(如邮件往来、原始备忘录、会谈记录、图片、影音资料等,须能够展示申报主体在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直接关联性,应有时间备注且不少于两种);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本人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请联系人才工作办公室协助提供);

(七)高层次人才本人所获人才称号、荣誉、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要求按顺序胶装成册,原件审验完毕后现场退还,具体原件审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于1017日(周四)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21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字〔2018〕55号).pdf

附件4: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doc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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