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18〕21号)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山东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9年度“山东博新计划”优先重点资助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且符合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的十大产业领域项目,遴选1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财政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的资助,其中3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给予每人两年不低于20万元的配套资助,其中至少1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三)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且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1)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名单参考:2018/201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海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四)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五)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六)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于2019年7月1日以后进站,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七)入选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八)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已派出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三、推荐数量
我校共2个申报名额。
四、申报及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博士自主联系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向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二)学院推荐。各设站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四)专家论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拟资助人选,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2019年度)》(见附件2)和PDF电子版各1份。《申请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PDF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申请表”。
(二)《佐证材料》和PDF电子版各1份。《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身份材料复印件: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海外留学博士申请人须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电子版统一命名为“1-身份材料”。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见附件4)。PDF电子版统一命名为“2-推荐意见”。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PDF电子版统一命名为“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申请表” “1-身份材料” “2-推荐意见”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等4个PDF文件统一建立一个文件夹,并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基地)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山东大学—物理学—XXX,或济南市—XXX公司—XXX)。
(三)《2019年度“山东博新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
请单位于2019年9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1201-1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liuxiaoyi@upc.edu.cn,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注:请学院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9月26日前将材料交至C36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黄妍琴老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