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的《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站前):2019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 2019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2019年度资助出版专著约30部,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申请条件
i.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ii.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iii.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iv.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v.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v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1份。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报送设站单位。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条件
i.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1日后进站。
i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iv.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v.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vi.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vii.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vii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ix.申报项目研究方向的要求参见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以下简称《申请书》)2份;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各2份。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自3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2册,以申请书首页做为封面。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2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2.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条件
i.进站满4个月。
ii.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iii.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iv.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v.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vi.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或部门择优推荐。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vii.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viii.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2019年6月)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ix.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x.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x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注意事项:
按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推荐,不足10人的,推荐1人;
各单位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特别资助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超过1人需排序)。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2份;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2份。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册(装订要求: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申请书首页)、目录,胶装成册)。
注:特别资助(站中)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条件
i.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ii.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iii.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15万字。
iv.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v.在完成全部专著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
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专著查重报告各1份。
3.申请材料的提交
按照附件1要求自行申报及发送。
三、时间安排
1. 第65批面上资助报送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12: 00;
2. 第66批面上资助报送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9:00-12:00;
3. 特别资助(站前)报送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9:00-12:00;
4.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报送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9:00-12:00;
5.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2019年5月31日前自行报送。
注:
1.第65批、66批面上资助、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报送至行政楼1201-1房间;特别资助(站前)报送至行政楼1202-3房间;
2. 特别资助(站中)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
四、注意事项
1.请博士后严格按照《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提交。
2.网上申请表中“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申报项目如果涉及学科交叉需填写交叉学科的名称,“研究方向”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
3.博士后全国编号是指进站介绍信上的博士后编号,可以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查询方法以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4.申请表中“设站单位”均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流动站所在院所名称。
5.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与单位审核”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负责人(签章)”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
6.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7.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中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8.请各设站单位认真做好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并分别于规定时间将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的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办公楼1201-1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9.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博士后,请自行按照《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温馨提示: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常见问题解答: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Question.aspx?InfoCategoryID=Question&rnd=d0117c72-0982-4c96-8182-4361d45449b8
2.特别资助(站前)与“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中)的异同(附件3)
五:联系方式
张继庆: 0532-86981882(特别资助(站前))
刘晓怡:0532-86983380(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中))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