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李海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147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聚焦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平台,围绕解决卡脖子问题,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精尖人才,以及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

2.我校可向山东省申报6人,其中2018年以来全职引进的人选不低于1/3;拟全职引进人选不受申报名额限制(其中2018年以来全职引进、拟全职引进均指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到我校的,下同)。

3.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经费支持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4.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和已支持两个管理期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不得申报;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须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人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71日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优先推荐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学者。

3.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深,2014年以来,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

5.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2014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项目。

6.全职选聘申报人选须是我校在岗在册工作人员,每年在校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兼职选聘申报人选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学术科研水平,与学校合作密切,有明确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能够填补我省重要学科、领域空白。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聚焦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原创性成果,具有较强发展创新潜能的青年拔尖人才,以及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

2.我校可向山东省申报6人,其中2018年以来全职引进的人选不低于1/2;拟全职引进人选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3.社会科学领域主要受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领域申报。我校可向山东省申报2人,拟全职引进人选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4.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经费支持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5.实行院士举荐制度,两院院士(含外籍院士)每人可在本研究领域举荐1名拟全职引进人选申报。

6.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不得申报;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须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人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7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全职在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

4.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是院士、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是全球TOP200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年龄除外),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选根据要求填写《泰山学者工程申报一览表》(附件1),于3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办公室C-36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jm@upc.edu.cn。学院意见将统一签字,盖章。


2. 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申报人选背景情况,出具《申报人选背景情况核实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拟引进或无档案的申报人选,须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作出认定,重点核实申报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

3.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通过背景情况核实的申报人选分别进行排序推荐(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分别排序,拟全职引进人才单独排序),并于201942日前将《泰山学者工程申报一览表》和《申报人选背景情况核实报告》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5.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和特聘专家申报人选的团队核心成员通过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rcsd.gov.cn)注册、填报、提交信息。

其他详情,请访问山东省2019泰山学者工程申报专题网站:http://www.rcsd.cn/tsxz2019/

四、其他事项

1.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不得推荐。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人选,一经查实,山东省将取消人选申报资格,并将人选列入黑名单。

2.对于拟全职引进人选,要求发文公布后3个月内全职到校工作,其中,泰山学者青年专家一般要在发文公布前全职到校工作,否则山东省将取消入选资格,并将人选列入黑名单。

3.对于破格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审慎研究,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基础上,提交破格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要与被推荐人选认真研究拟定工作计划书,工作计划书所列目标任务提交后,不得在答辩评审环节擅自调整目标任务,不得在签订工作合同环节擅自削减目标任务,否则山东省将取消申报人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方式:0532-86981882

附件1:泰山学者工程申报一览表.doc

附件2: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pdf

附件3:2016-2018年度全球Top200高校.pdf

附件4:2016-2018年度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pdf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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