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将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做好职工考核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传达贯彻学校文件的主要精神,强调加强考核的目的意义,通过考核达到明确标准、考出差别、肯定成绩、找准不足、改进提高的目的。各单位总结考核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明确考核导向,使之成为相互交流、相互促进、比学赶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单位考核结果由主任、书记签字,对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本年度考核工作的原则、方式及内容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发〔2012〕8号文件)执行。
二、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1. 考核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 考核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日程及材料报送要求
1、2018年12月28日上午10点前,各系完成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工作并报送下列材料:
(1)职工年度考核表。
(2)考核结果汇总表及简要考核分析报告。
(3)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考核期内未受聘或受聘后离开工作岗位的在册人员情况说明。
2、学院公示考核结果,并于2018年12月29日报人事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