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增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李海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次数:36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协助增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8] 3045)的文件精神,为协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做好评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评审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专家要求

1.评审专家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

2.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参与评审工作;

3.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生导师;

5.能用英文面试;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7.曾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比如“百人计划”、“万人计划”(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8.不设推荐专业和人数限制。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并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请于727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liuxiaoyi@upc.edu.cn

注:请学院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7月26日下班前发至huangyq@upc.edu.cn,学院统一报送。  


 附件1:专家推荐表.xls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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