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8年度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励人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郭雪娇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181

各院部、有关单位:

2018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励”推荐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专业要求

各单位限推荐“能源大奖”1名,“科技青年奖”1名,学校择优推荐“能源大奖”、“科技青年奖”各1名。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管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的科技或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能源大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长期从事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石油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石油科技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提出的理论和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对石油工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在石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解决了石油工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得到石油科技与教育界的公认并有相应证明。

(二)推荐科技青年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科研中有重大创新;在科技实践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有相应证明。

3.19781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材料

“能源大奖”、“科技青年奖”报送推荐表(见附件12)和主要证明材料。

推荐表应将其主要技术成就和贡献要点阐述和说明清楚。一式6份;

主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重要著作或论文(著作的封面或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及出处。不接受著作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与推荐表中列举的成果(奖励)对应。一式2份。

推荐表与主要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应有申报人与申报单位信息。

四、推荐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8626日前先将1份书面推荐材料(含附件)送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待评审确认推荐人选后再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院申请老师请于6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科研办公室C357,学院再择优上报学校。)

2.电子版推荐表用电子邮件发至shanbl@upc.edu.cn

五、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方式: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附件:1.能源大奖人选推荐表.doc

2.科技青年奖人选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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