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奖励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为学校的发展和石油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校教师,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胜利石油育才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单位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优良;无师德师风问题、无教学事故。 2.具体条件。具体条件参照《胜利石油育才奖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评选工作分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学校评审三个阶段。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胜利石油育才奖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认真评议、审核,择优推荐1名候选教师,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考察,拟定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厂校合作委员会审核。 四、其他要求 1.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2.5月21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候选人的申报表(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lei@upc.edu.cn。(学院教师请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本科教学办C245)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6981307。 2018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