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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569

注:结题、立项的相关材料,请于3月27日前交学院办公室C361,由学院统一上交。

各二级党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

1.验收项目。2016年党委组织部批准立项的7个重点项目,14个一般项目(附件1)。

2.验收时间。20174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验收形式。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有关要求。各项目组要在项目实施的基础上,认真总结项目特点、深入挖掘项目的创新点,填写《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并撰写结项报告(附件3)。申请表和结项报告各一式五份于328日上午12:00前上报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1510),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inhailong@upc.edu.cn

开展验收时,项目组负责人要采用PPT形式进行现场汇报,因故不能出席的由其指定其他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汇报完成后由评审专家组现场提问。

二、组织开展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1.立项范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要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推动中心工作和破解党建工作难题作为项目申报的立足点,增强项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项范围建议参照《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指南》(附件4)提供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鼓励跨学科、部门联合申报。

2.申报资格。学校党群部门工作人员、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学生党建先锋组织和理论社团等均可申报。可以采取个人或团队申报的形式,每位课题组负责人限承担1项课题,每项课题的成员人数不超过6人。

3.评审安排。申报者参照《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指南》确定立项选题,形成研究方案并填写《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5,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经二级党委汇总后于328日上午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1510),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inhailong@upc.edu.cn。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最终立项项目。立项项目原则上应于20183月完成研究工作准备结项验收。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532-8698189386983282

联系人:尹海龙;温胜利。

附件1:2016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结果.doc

附件2: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报告格式要求.docx

附件3: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申请表.docx

附件4: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5: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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