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现将2019年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人,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人,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四、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5日以后出生)。
6. 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被推荐人选须于2019年1月5 - 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请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1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工作安排。
七、对外联系材料
请先行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申请时无须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九、咨询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杨一帆 86981982
人事处: 刘晓怡 86983380
国家留学基金委: 吴 俣 010-66093933
附件1 关于遴选2019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8年12月17日